一、伤残津贴调整标准
一至六级伤残津贴:
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50元,二级140元,三级130元,四级120元,五级110元,六级100元。
调整后最低保障线为3209元/月(适用于调整后仍低于此标准的伤残津贴)。
特殊群体倾斜:
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,津贴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0元/月。
二、供养亲属抚恤金
定额调整50元/月(孤寡老人或孤儿70元/月)。
最低标准:配偶1711元/月(孤寡老人1882元/月),其他亲属1283元/月(孤寡老人或孤儿1411元/月)。

三、生活护理费
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(7183.3元)的50%、40%、30%核定:
完全不能自理:3592元/月
大部分不能自理:2874元/月
部分不能自理:2155元/月。
四、其他重要调整
残疾赔偿金统一标准:
2025年起不再区分城乡,统一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(2024年为42027元/年)计算。
计算公式:
42027元 × 赔偿年限 × 伤残系数(十级10%至一级100%)。工亡待遇:
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为108.376万元。
丧葬补助金按6个月社平工资计算(约4.31万元)。
五、执行时间
2025年调整待遇将于12月底前发放到位。
注:具体政策可通过河南省人社厅官网查询,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。

